广西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因受贿逾两亿六千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首次曝光 2026年9月29日 16:03举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曾长期身处权力核心,掌握着足以左右地方经济命脉的资源分配权。在长达近二十年的官场生涯中,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权力与金钱的交织中逐渐迷失,构建起一个庞大的利益输送网络,将公权力变现为个人私产,贪腐金额累计高达2.63亿余元。
随着司法调查的深入,彭晓春复杂的权钱交易链条被逐一剥离。他在权力的巅峰期,沉溺于金钱带来的感官刺激与掌控感,在奢靡的物质享受中逐渐丧失了底线,将原本应当服务于民的公职化作攫取财富的工具。这种对权力的病态迷恋,最终导致其在贪欲的泥淖中越陷越深,直至触碰法律的红线。
2026年9月29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彭晓春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标志着他长达二十年的贪腐生涯迎来了阶段性的司法终章,也为这场由贪欲引发的权力崩塌画上了沉重的句号。





